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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《关于做好2021-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》

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快开始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》最新规定,医师定期考核周期由二年改为三年,本次山东医师定期考核为2021-2023年度。

以下为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《关于做好2021-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》,请相关医师仔细阅读,做好本次考核准备。

转发: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-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

各市卫生健康委(中医药管理局),委属有关医疗卫生机构、省 属卫生健康事业有关医疗机构、国家卫生健康委驻鲁有关医疗机 构:

根据《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》(卫医发〔2007〕66号)、

《山东省<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>实施细则》(鲁卫医〔2007〕

39号)和《山东省医疗机构、医师、护士电子注册工作实施方案》 (鲁卫医字〔2017〕38号)等文件要求,经研究,确定开展全省  2021-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(二)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考核。考核对象分别填写《医师

定期考核表(一般程序)》《医师定期考核表(简易程序)》在山东医师服务APP上进行操作。考核医师书写述职报告,书写内容为:考核周期内三年工作开展情况,完成工作数量、工作质量、政府指令性工作情况;是否有医疗事故,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、违反《医师法》有关规定,被刑处罚的情况,交至所在机构备查;所在机构在《医师定期考核表》上签署评定意见,报考核机构审核备案,并在电子化注册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。

(三)成绩汇总。各考核机构应于9月20日前,完成对相关机构报送的考核对象工作成绩、职业道德的评定意见复核和备案工作,9月30日前将复核意见报医师注册机关。各级医师注册机关根据考核对象三项考核内容的考核结果,确定其考核结论,并在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中标记。2023年12月31日前,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将汇总考核结果,集中向国家医师定期考核管理部门申领考核“合格”防伪标贴。

五、时间安排

(一)启动考核工作。2023年6月,启动本年度全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,安排部署考核相关事项(另行通知)。

(二)开通系统。6月16日,开通“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”。完成个人信息入录后的医师可开通网上学习和进行模拟考试。(三)开展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评定工作。7月15日前,执业机构完成对本周期应考医师的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评定,提交至考核机构;考核机构进行复核后报辖区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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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师定期考核

转发山东省卫健委定期考核通知下面是完整文件:

关于做好2021-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(1)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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